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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买房赠与女方妻子离婚债务怎么办

2023-03-10 08: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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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0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用于家庭经营或共同生活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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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丈夫赠与妻子的房屋如果是一部分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全部赠与给妻子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分配的。

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通常情况下,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可以证明男方是为了结婚才产生的个人债务,那女方要一起偿还。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那一般属于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如果债权人可以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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