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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反诉,应当附有相应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2、当事人应当负责提供证据,证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3、在法庭上,对方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一方陈述的事实;4、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认可视为对当事人的认可。
离婚证据有效收集的方式如下: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4、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5、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6、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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