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第四十九条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多长时间下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具。驾驶人逃逸的,应当在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被查获后十日内出具;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