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征收土地的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有关当事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修正):第十条、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二条、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第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14年6月27日修正):第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第四十八条。
土地流转后征收土地款项应当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