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在银行贷款买房?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一、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2、贷款审批;3、贷款发放;4、贷款回收;5、贷后管理。二、银行贷款买房需提交的材料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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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准备好各自的材料,然后到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且提交资料;2.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初步评估,给出大致的贷款期限和额度;3.买方对额度满意后到银行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之后携带评估报告回到银行;4.银行根据评估报告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工作人员会把审核结果交给审批人员进行审批;5.审批通过后,买方需要向卖方支付二手房首付款,签订合同,然后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6.拿到房产证后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等手续,然后银行会放贷,钱会直接转入卖方账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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