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假释考验期满后可否减刑和假释的适用问题

2023-02-08 09:01:03
推荐答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08 回复

专业分析: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无期徒刑的假释情形: 1、如果是累犯;或者在1997年以后因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被判无期徒刑的,根本无法获得假释。 2、服刑已满10年,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适用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由监狱提出假释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展开更多

针对假释考验期满后可否减刑和假释的适用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假释考验期满的计算: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假释考验期不折算刑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根据《刑法》第83条第1款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所以,一般来说,假释考验期间,不计入刑罚执行的期间。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