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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债权怎么做

2023-03-21 1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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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21 回复

专业分析:

对工资债权而言,由于性质特殊,是无法设定担保的。当工资债权与抵押权之间发生竞和时,由于工资是劳动者劳力的对价,是劳动者生活的唯一依赖,如果工资不具有优先于抵押权的效力,就不足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因此,为了确保工资债权的实现,一般都应承认一定期间内没有获得清偿的工资优先于一切债权受偿,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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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代位权的行使方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作为原告在行使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有: 首先,债权人对代位权诉讼中存在的两个合法债权关系必须举证证明, 其次,债权人应举证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事实。这一事实的证明,应注意这几个方面: 1.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这是因为,只要是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即可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是否构成“怠于行使”的条件。如果债务人无法提出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的书面证据,如法院的法律文书和仲裁决定书,则法官可以认定债务人就构成“怠于行使”。 3.债权人是否需要提供具体的给自己造成损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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