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法辞退工作赔偿标准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情形,且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赔偿。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除上述理由外用人单位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即使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之规定的情形,但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即:“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需应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辞退劳动法赔偿标准如下:1、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