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1、关于空白合同。已经盖章的空白合同为公司的授权行为,效果直接由公司来承担。故承包关系在证据层面来看,是属于公司与施工队发生。
2、本案关键点为两个合同,公司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以及公司与施工队签订的合同。公司作为乙方承担责任是第一位的,应该没有什么疑问。
3、因此从两个合同出发,公司追究直接第二位责任的对象有承包人与施工队。其中,表面证据看施工队是直接责任人。如果公司想将承包人纳入责任人范围,必须举证承包人与施工队的关系。
4、这是个复杂的问题,建议来律所,带上证据材料,进行更深入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