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非法融资的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五和非法集资一样,集资方式变换多样,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针对民间非法融资的概念,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间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 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融资的概念从狭义上讲,融资是企业筹集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从广义上讲,融资又称金融,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在金融市场筹集或贷款。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可向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可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可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