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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商标的法律

2023-06-14 11: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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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4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相关法规细则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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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上述五年的时间限制。对此条,与前面一样,同样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与自已在先使用的的商号权冲突的商标提出宣告无效。禁止不法分子权利滥用。以上三条均做了规定,如果被他人抢注了,尤其是被他人恶意使用在先的商号权,可以运用以上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我国从立法上对于在先使用权立法上的保护。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分销商恶意抢注商标的法律后果是会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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