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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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享有的权利如下:开展保护教育活动、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组织,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指导幼儿园的学习和发展,评估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权利;按时领取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进修。
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应为所有聘用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公司聘用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应参加社会保险。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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