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调查、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对信息报送、应急决策与处置等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在许多工作中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突发事件是突然发生的,很多具有不可预见性,但是突发事件并不是完全不可以预防的。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