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不退还押金,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针对相关的问题1、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押金不退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是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