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发商收取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如何处理?返还订金的法律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合同中已确认的条件进行修改时,导致没有成功签约的,改动一方应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里面,依法正式签订了合同,则定金需要在买方履行约定以后,可抵作房款或退回买方。
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以后,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定金,那么认购书签订后的购房定金处理分为四种情况: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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