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户口不愿迁走怎么办? 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所以双方应当本着互相理解、互相配合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多想想办法,尽可能协商解决。对于具备户籍迁移条件的,一般来说经过友好协商,为了双方的方便,这个问题还是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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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户口迁移对方不给户口本迁移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向户籍带公安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判决)等材料,提出迁移申请即可。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男方可以凭借离婚证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男方可以凭借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向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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