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72条第3款也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需要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后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股权在股东内部的转让无需通知其他股东亦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也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因为股东在公司内部转让股权,没有改变公司原有的人合性; 此外,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对未受让之股东来说未改变其持股比例; 有限受让权是公司相对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而言的,目的是保证公司的人合性不能被破坏,而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问题不涉及公司的人合性问题,故不存在优先购买权问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