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多种伤残应怎么赔偿一个3级伤残,一个九级伤残,综合起来怎么赔付,3 7责任我占3

2019-12-25 11:26:33
推荐答案

王楠楠律师

2019-12-25 回复

专业分析:

车祸九级伤残对方保险公司怎样赔偿,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2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展开更多

针对多种伤残应怎么赔偿一个3级伤残,一个九级伤残,综合起来怎么赔付,3 7责任我占3,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宗垚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通常情况下,社保机构会按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的标准按月把伤残津贴支付到领取养老金;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但要领一次性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要和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九级工伤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