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不服责任认定,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 交强险赔偿后, 不足部分的怎么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第一个请专业律师介入与责任方谈判; 第二个方式就是诉讼,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去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以保证自己得到应有的利益。 具体如下: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根据其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打印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 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法院会介入,试图调解,调解无效,等15天以后开庭。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要先弄清楚对方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去等消息,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15天以后开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