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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程序是什么?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2022-11-23 1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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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23 回复

专业分析:

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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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颁发离婚证的步骤:核实详细信息;告知双方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见证当事人签名;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无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登记离婚: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几种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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