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气,就会使矛盾扩大,冲突变得激烈,由此,一些尚未达到不能共同生活程度的婚姻当事人也要求离婚。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当事人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应当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针对离婚调解时有的只是电话通知。但开庭一定会有正式传票,调解与开庭间隔多少时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前情况下,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对离婚调解到第一次开庭需要多少时间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会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决定。如果是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或者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的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的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一些案件,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
传票上会注明具体开庭时间,按照上面日期前往开庭即可。而且要按时前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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