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一)至(四)项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处罚。违反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农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生鲜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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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有:自觉清除狗粪;规定的时间可以在室外散步;小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小观赏犬必须束缚犬链,并由成人牵头;没有主人牵引的情况下,不允许狗独自出门;不允许吠叫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不允许狗追逐乱叫扰乱公共秩序;不得侵犯他人的正常生活;定期给宠物打疫苗。
宠物饲料归畜牧局管,畜牧局的职能如下:1。畜禽改良:畜禽良种的推广有效促进了畜牧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二、疾病防治。 3、饲草饲料的试验和改良。 四、动物检疫。 五、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 6、监督兽药的生产和销售。 七、畜牧执法。 八、畜牧科技信息科技推广。 九、畜牧统计。 十、积极发展家禽业等畜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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