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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话是不是女方就不能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2022-07-21 14: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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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1 回复

专业分析:

女方不愿意抚养子女的,可以与男方协商由男方抚养子女,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抚养的,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有下列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因此您想要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则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的情况对于孩子成长不利。如果最终由您抚养子女的,您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数额一般为男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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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是否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由实际情况决定。毕竟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孩子年龄,双方的收入、工作、个人品德等。如果双方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抚养权的,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前,也会按照维护孩子的最大利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选择。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女方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的。 女方想要回抚养权,可以同男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支持你的诉求: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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