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费怎么交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的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5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至50元。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你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
针对女方起诉离婚的钱一般要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起诉离婚一般只需要支付诉讼费用。离婚诉讼诉讼费用如下: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单方起诉离婚受理费标准为:交纳50-300元。诉讼标的总额不超过20万,不另行交纳,超过按0.5%交纳,判决后由双方负担。 单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况如下: 1.女方怀孕后、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且不存在过错的。 3.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六个月内没有新理由、新情况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