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通知相关单位暂停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等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依法拆除等措施。对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的,可以通过在公共媒体或者建设工程所在地发布公告的方式督促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后依法拆除。
针对城管怎么管已停工的违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