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法规、公证法规的规定,房屋产权证、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所作的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凭据,只有产权证和产权登记才可以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地产人士提醒,从交易安全着想,消费者最好是进行有证交易,以免中途生变引来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警惕“无证”房地产交易一位中介人士介绍,“无证”房地产交易风险大,一般愿意做有关交易的客人是看中特定楼盘的特定户型,非买不可。他们会建议客户一定要与业主签订协议并做公证,只交少量订金,以防范交易风险。至于像三五成甚至七成的定金,风险很大。虽说业主收楼后就把房子交给客户居住,客户只有物业的使用权,而且这种使用权是没有得到保护的。另一位中介人士表示,买一手楼签认购书并下定金,若还未签约,有的开发商可以允许业主转名。番禺市桥某新盘的业主下定金后想转让,就是属于这种情形。另一种是业主已签合同,但未有房产证就转卖,这属于预售契约的转名,转让难度非常大。这位人士介绍说,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在售房后的720天内协助出证。一般来说,新盘两年内就可出证,有的新盘由于预售时间较早,收楼与出证相隔的时间很短。公证书对房地产交易的效力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虽能证明房子的原户主将房子卖给了你们,但是只在原户主和你们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对之外的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试想,如果将来房子原户主办下房产证来,又同他人订立协议将房子卖给他人,并且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第二个买主作为产权人的房产证,根据依照产权登记和房产证取得房屋产权的原则,你们将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回过头来向原户主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建议你们不要冒这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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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很多人都会想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由于房地产行业的利润普遍较高,有些开发商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会欺骗购房者。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如何防止被骗呢? 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 3、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4、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5、重点约定违约责任。
买房时一定要了解房产有没有具备以下条件: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上证书缺一不可;2、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文本是否使用规范;3、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4、检查房屋质量;5、重点约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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