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 1、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补偿金等; 2、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