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具体可向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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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费缴纳社保的规定:个人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自费参加社保,个人参保要带齐本人的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社保参保申请书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人参保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保。
1、首先准备好所要补交的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需要补交的时间段,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 2、办理社保卡 3、收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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