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为别人办理担保的法院应该怎么判

2023-05-17 20:42:31
推荐答案

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7 回复

专业分析:

既然为他人担保,就要承担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承担连带责任不履行判决书或者裁定书规定的义务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扣留提取担保人的工资清偿债务,担保人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展开更多

针对为别人办理担保的法院应该怎么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可以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解除,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的主要方式有抵押,质押等。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被骗担保,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担保无效或者是撤销担保。因为被骗担保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