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员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综上,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针对工伤保险可以用人身意外险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功能远远不及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强制性规定,除一次性补偿外,还有一系列后续的补偿,商业保险充其量只是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作为替代产品。
人身意外保险是不等同于工伤保险的,人身意外险是指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的伤残和死亡。工伤保险则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或者是因职业病造成的伤害、死亡、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工作能力的保险,获得必要的物质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