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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产假规定有哪些

2023-07-08 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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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08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孕妇产假的规定,首先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安排加班也是有保护的。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孕妇产假的规定: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但还有些假是国家规定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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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2孕妇产假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女职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一般是指从分娩前的半个月到产后二至三个月的时间,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各个地区可能有所不同。 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孕妇产检假: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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