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朋友从事的是国有资产的评估工作,我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对该行业有相关规定,第十二条国有资产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立项;(二)资产清查;(三)评定估算;(四)验证确认。第十七条受占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对委托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核实资产帐面与实际是否相符,经营成果是否真实,据以作出鉴定。 第十八条受占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委托单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向委托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委托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后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 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或者委托,占有单位的主管部门可以确认资产评估结果。 我只截取了较为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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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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