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担保条件,是指借款人为满足短期资金需求,以其个人或他人私有的房产(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允许上市交易的公房等)作为抵押物由银行发放的贷款。房产抵押贷款借款人资格,主要是具稳定收入,固定工作,还要有合法的抵押物,例如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房。在北京银行借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且)有贷款人认可并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担保的除外。 4、有不低于抵押房产合同价款或评估价值40%(含)以上的资金作为贷款首期付款。 5、北京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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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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