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不得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的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反馈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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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个人应首先找公司协商,如果公司给出的不能令自己满意,或者低于规定的标准,应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已经确定是工伤了,那么工伤期间单位不给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以先找公司协商此事,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是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申请劳动仲裁,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牌、工资交易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等。然后在立案时,需要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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