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复印病历只能是客观病历。通过正常的途径是不能复制到医生查房记录等主观病历,但是护理记录单、首次病志、出院记录以及体温记录单和各种检验报告单都是客观病历,可以复制。如果要取得主观病历,只能通过证据保全的方式才可取得。因为医疗方面的问题专业性强,过程复杂,建议你委托当地的律师面对面的交流,取得帮助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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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2小时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检法部门。
可以复印病历的人有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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