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及其原植物的种植、生产、经营、使用和储运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被盗案件,案发单位应在24小时内按规定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公安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立即逐级向上级公安部门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尽快立案查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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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条件: 1、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2、本罪的主体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食品药品达到刑事案件犯罪的立案标准,首先就是要满足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并且造成了一些比较危害的后果,而且相应的部门已经发现了这个案件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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