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如何鉴定,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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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通常需要以下的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效的身份证、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诊断证明、X光片、CT报告等,所有能够证明受伤情况和住院治疗情况的证明材料。然后当事人要到现场接受检查。最后鉴定机构会出具鉴定报告。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受害人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X线报告单、CT报告单、MR报告单、X光片、CT片及MR片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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