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针对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情节特别严重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处罚有:金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以罚款;金额特别巨大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对单位处以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罚款。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