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安机关对做伤情鉴定鉴定的人员有哪些规定

2023-02-10 08:19:19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0 回复

专业分析: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展开更多

针对公安机关对做伤情鉴定鉴定的人员有哪些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伤情鉴定标准为: 一、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二、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三、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安局不给你做伤情鉴定呢,那是因为你不符合做伤情鉴定的标准,你可以找相应的一些有资质的医院机构给你做香伤情鉴定哦,你是一个省会城市呢还是一个地级城市,在地级城市呢这样的医院呢一般也就一到两家,在省会的城市呢会比较多,所以呢只要说有相当的资质进行盖章认证,你的伤情鉴定呢就是受到法律的一个认可了。你进行一些呃法律的纠纷呢,包括诉讼啊都是给予项目支持的和认可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