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这种情况下,如是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能依法取得经济补偿金。2、关键是单位不提出,个人提出的时候,就要看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属于“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一般情况下:市级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由市行政区域内向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去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并可以依据劳动法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针对劳动合同变更地点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时存在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或者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与劳动者续签,劳动者表示拒绝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