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刑事案件辩护方案的制定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是否构成犯罪(无罪辩护)】 首先第一步是分析是否构成犯罪,寻找无罪辩护的可能性。根据案件事实。看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是否具有伤害的故意,是否是意外事件等等。对人身伤情鉴定文书进行质证,看是否具有程序上或者实质上的问题,从而打破公诉机关的证据链。总之,结合全案的证据材料,看是否由做无罪辩护的可能性。在这一步尤其要注意全案的证据是否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地步。 【此罪还是彼罪(定性辩护)】 在确定了被告人肯定有罪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分析被告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其他罪,有没有可能构成其他的轻罪。如果有其他的轻罪可能,可以做罪名辩护。即被告人不构成A罪(重罪),而是构成B罪(轻罪)。不过有人并不赞同这种辩护方式,认为这是律师控告被告人。但是我认为,如果发现这个案子法院是肯定不会判被告人无罪,没有无罪的可能性的情况下,仍然直接做无罪辩护可能起不到很好的效果。这时如果做罪名辩护,可以给法官一个台阶下,从而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 【罪轻辩护(量刑辩护)】 在经过上面的思考后,如果认为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没有疑问的话,那么接下来可以做量刑辩护。量刑辩护也就是围绕量刑情节进行的,尽可能减轻被告人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辩护。具体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从犯罪嫌疑人年龄、动机、自首、立功、被害人谅解、累犯等多个情节入手。如果是共同犯罪的,还可以从主从犯的地位进行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较为理想的宣告刑也是一种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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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规定判处。
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 (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 (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 (8)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 (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 (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11)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 (12)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如没有,应分析是否存在调解的可能; (13)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是否存在诉辩和解和可能; (14)起诉书在法律适用上是否存在问题; (15)有否“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情节,向法庭提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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