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主体的风险。具体说就是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比如说,夫妻双方的一方瞒着对方出售房屋;不通知房屋产权共有人就私自卖房;职工不告知单位便出售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等,这些情况都需要仔细辨别. 2、交易房屋的风险。这包括多种情况: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有争议;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用于交易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 3、交易手续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4、交易合同的风险。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5、产权风险。购买二手房也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地局才会核发过户后的产权证。
针对我在一中介看了套二手房,合同签了,遂与业主商量跳单,这样在法律上有问题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原房东同意转租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否则将无效。 承租人在经出租人的同意下,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的同意将房屋进行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手房中介签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只要该合同是经过买房人和中介公司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且这个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就是有效的合同。买房者和中介之间就产生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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