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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可以作为离婚的条件吗?

2023-04-26 07: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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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26 回复

专业分析:

感情不和不能作为离婚的依据,但是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议离婚,若协议离婚不成,则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法律鉴定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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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可以作为离婚原因。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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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作为离婚的原因。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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