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张静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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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要起诉离婚的,首先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登记立案;登记立案需提交书面起诉状(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口头起诉)、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将起诉状送达被告,在一定期限内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及时作出判决。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由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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