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社发〔2011〕6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及市属以上各企业: 根据《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2010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宜宾市统计局向我局提供的有关数据,四川省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3112元,宜宾市2010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540元。请以此作为我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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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2.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55%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一、养老保险缴费数据: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需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0.4%。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0.0%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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