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怎么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2)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确定。 (1)以下人员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2)以下人员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1、法定代理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2、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