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复员费计入夫妻共同财产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复员费的性质,故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及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个人财产,不得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原夫妻一方为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的,其领取的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针对复员费,即使是离婚,配偶也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对复员费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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