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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起诉离婚的程序: 1、孕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法院自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至被告; 4、开庭前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离婚的程序有:行政程序是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允许或不允许登记离婚;诉讼程序是一方要求离婚,由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并做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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