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怎样算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针对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诉讼费的原则一般是由原告先行支付,最后由败诉人来承担。一般来说,案件的成本应由败诉方承担,但离婚案件拥有其特殊性质。对于离婚案件,很难说谁输了官司。法院只根据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决定是否离婚。因此,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受理离婚案件的费用由法院决定。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法院可以决定由男子、妇女或双方承担费用。
一般来说,案件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对于离婚案件,难以说谁败诉谁胜诉,法院只是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感情是否破裂的事实,依法判决离婚还是不离婚。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用由法院决定,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既可以决定由男方承担,也可以决定由女方承担或者决定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