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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的离婚怎么分配房子

2022-06-28 18: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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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8 回复

专业分析:

1、此楼房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体现出你父母买的,同时有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买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你父母的财产。 2、家具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农村的房子如果在结婚登记前盖的,属于你哥婚前个人财产。 4、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分配。 5、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6、孩子归谁可协商,如诉讼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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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农村的房屋如果婚前一方建造的,属于一方所有。但是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建造的房屋是双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由双方平分。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实践中一般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如果共同出资,并且产权证上登记了两方的名字,则不论男女两方出资情况,离婚时平分房产;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有出资证明的,可以依据出资证明主张分割。 (2)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如果是全款购买的,那么房屋于个人财产。 如果仅支付首付款,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房屋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3)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或两方名下,该房屋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4)婚前,父母出资购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购买房屋时明确表示赠与对方或者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5)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屋都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应当认定为父母双方对各自子女的赠予,而不能理解为对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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